湖南文理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湖南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
成 员:学位点方向负责人、专家、学术委员会委员等
职 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负主体责任,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纪律检查等,确保复试工作科学有序进行。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院长、党委纪检委员
成 员:学位点方向负责人、专家、学术委员会委员和教师代表等
职 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确保复试工作科学、有效、公平进行。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组 长:学位点领衔人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
成 员:学位点硕士生导师(不少于5人)。
秘 书:学位点秘书
职 责: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对考生学术造诣、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确保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秘书负责核验考生身份及资格审查,向考生发送消息通知、组织考生有序参加面试,负责本组复试场地秩序维护、复试全程录像录音资料的留存;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对专家打分表、复试成绩等表格进行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及学科(领域)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是否接收调剂 |
0951 |
农业(渔业方向、合成生物学方向) |
是 |
四、复试基本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2025年度渔业发展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0951 |
农业(渔业方向、合成生物学方向) |
245 |
33 |
50 |
2.考生需满足本人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线,同时符合《湖南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3.本学位点不接受破格复试。
4.按规定申报且审核通过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
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时,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6.复试名单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五、调剂
1.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分数线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具体接收专业见下表。
拟调剂专业代码 |
拟调剂专业名称 |
可接受专业代码 |
可接受专业名称 |
0951 |
农业(渔业领域、合成生物学领域) |
0710 |
生物学 |
0713 |
生态学 |
083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831 |
生物医学工程 |
0832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0836 |
生物工程 |
0860 |
生物与医药 |
0901 |
作物学 |
0903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0905 |
畜牧学 |
0907 |
林学 |
0908 |
水产 |
0951 |
农业 |
2.调剂的基本程序
(1)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yztj)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我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考生须于12小时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3)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登录“湖南文理学院财务处”公众号,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由于数据更新延迟原因,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自接收我校复试通知起24小时内未缴纳复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4)调剂复试完成后,学院将在官网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无误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后,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复试安排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1.复试时间
时间 |
地点 |
批次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内容 |
备注 |
3月26日(上午) |
第三实验楼B106 |
一志愿 |
农业 |
0951 |
专业笔试 |
|
3月26日(下午) |
第三实验楼B107 |
一志愿 |
农业 |
0951 |
面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第三实验楼B106候考 |
2. 缴纳复试费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即可通过微信平台缴费,复试费交纳标准:120元/人。缴费方式:微信平台缴费。缴费步骤:打开手机微信,点击微信右上角“添加朋友”,选择“公众号”后搜索“湖南文理学院计划财务处”,关注并进入该公众号后点击“常用业务-学生在线缴费”进入登录界面,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姓名和验证码登录,选择考试费项目后完成缴费。(联系电话:18807362286 蔡老师)。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考生携带缴费电子票据参加复试。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在复试前缴费,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资格审查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2)所有考生须在复试现场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任何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者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3)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为:3月25日15:00-17:30,第三实验楼B107
(4)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③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④未毕业自考生,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⑤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⑦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⑧考生自述(1000字以内,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5)考生提交《湖南文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或者学习单位的人事或者政工部门填写、签字并盖章;若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填写、签字并盖章)。
以上材料的扫描版(jpg/pdf格式),发至指定的邮箱(3628396073@qq.com)。学院将核验考生提交的材料,考生如不能提供,不予复试和录取。
(6)温馨提示
①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②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骑缝加盖公章。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
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rz/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④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若为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加试),复试满分为100分。
(1)专业笔试
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比重30%,折算复试考核满分为30分。复试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
参考书目 |
0951 农业 |
NYF01 水产学概论 |
俞存根等编著,渔业资源与渔场学,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6. 申玉春主编,鱼类增养殖学,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 |
(2)综合面试
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比重50%,折算复试考核满分为50分。。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试。具体为,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否具备硕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可进行包括专业理论、实验操作、科研能力以及与本学科有关的一些内容的考核,其中对考生提交的个人业绩问询及质疑不少于10分钟;同批次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比重20%,折算复试考核满分为20分。着重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读的能力和利用英语获取信息知识的能力,包括英语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
(4)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水产动物疾病学》、《水产微生物学》,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每科试卷满分100分,加试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5.心理测试
考生复试前需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测试时间为3月25日15:00-15:30,地点为第三实验楼B107(E3-B107)。
七、录取
1.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
复试总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分值+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分值+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分值。
2.录取规则
(1)学院将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院将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剩余指标再在调剂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跨专业考生加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5.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
8.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4)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6)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在2025年4月28日前,向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保留入学资格1年或2年再入学。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八、复试监督和复议
1.学院的复试工作由监察专员办和研究生院进行全面监督。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3.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九、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学院(部)。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视为自行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我校不提供考生的准考证和初试成绩打印。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5、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学院复试通知信息,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请加入QQ群:1037065210,验证信息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
6、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联系电话:学院研招办0736-7186168
邮 箱:3628396073@qq.com
湖南文理学院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