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管理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考研毕业生的通知
2025-05-06 08:42   审核人:


为激励学院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勇于开拓创新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教育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学院决定开展评选2025届优秀考研毕业生工作。

   一、评选对像

25届考上研究生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生活简朴、热爱劳动、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2. 学习科研优秀:所有的学位课程初试没有出现过不及格现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

(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拓宽知识面,理论联系实际,学术思想活跃,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或家学术会议论文上发表一篇文章,署名前两位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在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中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3.积极参社会活动,表现出应好的道风航和合作精神积极加体育活动,身心素质好
(二)在一年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优秀研究生:
1.受到学校系部党团或行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2.经学院批准休学复不满一年者
3.正当理由不时毕业者
4.在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失者
三、说明
1.各要认真组织好评选优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班级评议推荐。对整个评审过程进行公开公示,收广大师生的监督。学院评选结果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
2.各应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有关学习成绩的要求均要求为初始成绩,补考或重修成绩不作为计算依据对违纪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宿舍养成、行为规范、考风考纪等各个方面

3. 评选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弄虚作假行为,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
4.请各5月20日之前汇总表、优秀毕业记表及候选人成绩上交学工办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稿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2645999@qq.com
                         

湖南文理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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