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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3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3-03-28 11:22   审核人:


各教学院:

为认真做好2023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评定标准

1、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2%,原则上各科成绩70分以上(不含校任选课),表现好,无违纪处分者,获特等奖学金,奖金2000元。评比比例为l%。

2、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6%,各科成绩及格(不含校任选课),表现好,无违纪处分者,获甲等奖学金,奖金1500元。评比比例为3%。

3、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15%,各科成绩及格(不含校任选课),表现好,无违纪处分者,获乙等奖学金,奖金1000元。评比比例为6%。

4、学年度总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前30%,各科成绩及格(不含校任选课),表现好,无违纪处分者,获丙等奖学金,奖金500元。评比比例为10%。

三、评定名额

各学院毕业生奖学金分配见附件1。

四、评定要求

1、奖学金评定严格按照《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执行。学生学年度成绩以学分加权平均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见附件2。

2、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组织此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并明确一名老师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学院要成立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小组,各班必须有代表参加。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比例,认真组织好本院的评定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3、各学院要通过网络和宣传板等公布评选条件,并将初评结果公示三天。

4、请各学院于2023年4月17日前将《××学院2023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公示》(1份,见附件5)、《2023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登记表》(1份,见附件3)和《2023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1份,见附件4)的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周琪昆老师处,并将《2023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公示名单》(附件5)和《2023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登记表》(附件3)的EXCEL电子版上传学工群共享或发送至邮箱511896583@qq.com,过期将不予以受理。

5、各学院评优评先评选工作结束后,相关评选材料要由该具体负责人亲自上交,同时要认真做好评选和推荐人员的条件审查,上交材料发现不符合要求评选的同学,将直接取消该同学的评选机会,并不再替补其他人选

联系人:周琪昆,联系电话:0736-7187099,

电子邮箱:511896583@qq.com。

附件1:2023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分配表

附件2:优秀学生奖学金计算公式

附件3:2023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登记表

附件4:2023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

附件5:2023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公示名单                    

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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