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1年上学期班子成员教学巡查安排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考风,提高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我校《教学院共性目标任务量化考核体系》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教学巡查组
组长: 杨品红、王鹏
组员:韩庆、王京仁、曾凡军、罗丛强
二、 安排巡查时间
班子成员在教学工作日每周进行日常教学巡视2次以上,由学院统筹安排,具体如下:
第1小组:韩庆 王鹏(第1、4、7、10、13、16周)
第2小组:杨品红 罗丛强(第2、5、8、11、14、17周)
第3小组:王京仁 曾凡军(第3、6、9、12、15、18周)
注:每位班子成员在安排的周次内至少巡视1次。
三、巡查对象
全院所有课堂(含实验室)教学、规模以上考试环节。
四、巡查内容
1、巡查教师授课情况,具体包括:
(1)教师到位:有无迟到、早退、随意调课等现象;
(2)教师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考勤、课堂纪律维护情况;
(3)基本教学文件:包括教学手册、教案、课件等准备情况;
(4)教师授课情况:课堂教学状态、语言表达、氛围等;
(5)基本教学条件:教学设备运行状况、实验准备情况等;
(6)教学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情况。
2、巡查学生学习情况,具体包括:
(1)学生到课:到课率;
(2)学生课堂表现:有无大面积睡觉、吃零食、玩手机等违纪现象;
(3)教室卫生状况、多媒体设备使用情况。
3、巡查学生考试情况,具体包括:
(1)监考老师、试卷到位情况;
(2)考场纪律、监考老师履行监考职责情况。
五、巡查工作纪律要求
1、巡查时须挂工作牌上岗,认真履行职责。
2、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需要当即解决的,可及时做出处理,不能当即解决的,则做好记录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或措施,上交学院教学负责人,报学校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3、每次巡查结束后,应做好巡查记录,认真填写《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教学巡视记录表》,每两周院部将对巡查情况进行汇总,由学院教学委员会会商,解决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1年2月28日